
發布時間:2018-11-26
11月19日,紹興市安監局會同上虞區安監局、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專家組在紹興市安監局召開了揚帆新材公司年產3000噸光引發劑(907)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會。項目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安全評價單位的領導、代表和專家參加了會議。會議聽取了公司關于項目情況介紹、項目設計單位對《浙江揚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光引發劑(907)技改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內容的匯報以及安全評價報告編制單位對《專篇》采納安全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情況說明。專家組查閱了《專篇》及相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和審議,最終形成相關審查意見,專家組認為:公司及設計單位根據專家組提出的審查意見對《專篇》進行修改完善,并經專家組長確認后,該項目設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建議通過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11月20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一號)和《建設項目 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90號)的要求,公司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年產3000噸光引發劑(907)及500噸光引發劑(酰基磷)技改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了評審,此次會議由揚帆新材上虞基地總經理張永彬主持,環安部、工程部、技術部和評價單位的相關人員參加,專家組聽取了公司對技改建設項目工程概況的介紹以及評價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匯報,專家組查閱了預評價報告和相關資料,經充分、認真地討論并最終形成了專家意見,專家組一致同意通過公司《預評價報告》。接下來公司和評價單位將根據專家組意見進行報告修改和完善工作。
